您当前的位置 : 中国凯发k8 >> 法治凯发k8 >> 案件速递

“私车公用”出事故 42万元赔偿金谁来“买单”?

22-06-23 09:21 来源:兰州晚报 编辑:赵满同

  原标题:“私车公用”出事故 42万元赔偿金谁来“买单”?

  “私车公用”途中发生交通事故,该由谁来“买单”?6月22日,镇原县法院分享了这样一起事故判例。

  朱某系庆阳市镇原县某公司员工。2020年9月某日清晨,应公司负责人要求,朱某驾驶私家车从某乡镇供水站出发前往公司领取供水材料。行车途中发生意外,朱某不慎将行人李某撞伤,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朱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。经当地交通事故仲裁站调解,朱某向受害人家属赔偿死亡赔偿金、丧葬费等共计60万元。其中,朱某支付42万元,保险公司支付18万元。2021年10月,朱某以该交通事故是在执行单位公务活动中发生为由,起诉至法院,要求某公司返还其垫付的42万元赔偿金。

  朱某在公司没有参与的情况下,经交管部门就民事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协议,并且履行完毕。虽然朱某主动担当积极赔偿的行为,对于化解矛盾发挥了重要作用,但朱某和受害人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时,公司未曾参与,其所支付的42万元赔偿金是否合理?朱某向其所在公司追偿是否合理?

  法院审理后认为,无论是从动机、性质、目的,还是从行车轨迹来看,朱某驾驶私家车确实是在执行公务活动,属“私车公用”行为。据民法典规定,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。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,可以向故意或有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。故法院认定朱某向其所在公司追偿款合理。

  对于追偿比例,综合考虑朱某当时的工作性质、事故责任、职业化程度、私车公用的必然性等综合因素,法院认定朱某与某公司过失比例为7比3。据此,法院判决某公司给付朱某交通肇事赔偿款12.6万元。

  通讯员 黄建国 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 许沛洁

版权声明:凡注有稿件来源为“中国凯发k8”的稿件,均为中国凯发k8版权稿件,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“中国凯发k8”。

西北角西北角
中国凯发k8微信中国凯发k8微信
中国凯发k8微博中国凯发k8微博
微博凯发k8微博凯发k8
学习强国学习强国
今日头条号今日头条号

  • 06/20关于对张书怀同志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的公告
  • 06/20关于对刘懿平同志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的公告
  • 06/20关于对刘伟红等同志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的公告
  • 06/20关于对拟晋升二级巡视员公示的公告
  • 06/20中共凯发k8省委组织部关于干部任前公示的公告

  • 【专题】沿着总书记的足迹【专题】沿着总书记的足迹
  • 【专题】中国这十年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【专题】中国这十年·系列主题新闻发布

  • 【小陇说未成年人保护】以法为盾,守护“年少的你”【小陇说未成年人保护】以法为盾,守护“年少的你”
  • SVG互动丨养老投资高回报?这些是“坑”,得避开!SVG互动丨养老投资高回报?这些是“坑”,得避开!
  • 图解| 兰州:锚定新目标 擘画新蓝图 “工业强市”扬帆再远航图解| 兰州:锚定新目标 擘画新蓝图 “工业强市”扬帆再远航
分享到
友情链接: